主页 > 纪律审查 >
高级检索

大田县均溪镇城东村党支部书记刘春雷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来源:大田县纪委监察局   浏览次数:   2017-05-05 07:51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大田县纪委对均溪镇城东村党支部书记刘春雷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刘春雷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并参与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违规发展党员;违反廉洁纪律,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收受礼金;违反群众纪律,克扣、截留群众财物;违反工作纪律,泄露工作秘密;违反生活纪律,生活腐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挪用集体资金等问题,该问题已涉嫌违法。
       刘春雷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丧失,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大田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刘春雷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相关动态

闽ICP备12020195号-1

版权所有:中共大田县纪委 大田县监察局

技术支持:大田县纪委监察局信息技术中心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