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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通报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大田县纪委监察局   浏览次数:   2017-09-26 1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日前,福建省大田县通报近期查处的2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

       1.建设镇党委原副书记余有龙违规使其妻子获得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财政补贴问题。经查,余有龙同志在任大田县建设镇党委副书记,驻建设镇建爱村工作期间,于2015年间,明知其妻子廖某不是建设镇建爱村村民,不符合建设镇巾帼扶贫小额信贷贴息条件,却违反《福建省扶贫小额信贷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闽财农〔2014〕96号)等规定,违规使其妻子廖某取得贴息资格,并使其妻子廖某于2016年2月2日获取贴息财政补助人民币2000元。2017年8月,大田县纪委决定给予余有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同时,对负有责任的建爱村党支部书记黄文广、驻村工作队队长叶德琼进行相应问责处理。
       2.均溪镇建成村违规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补贴问题。经查,均溪镇建成村于2013年12月至2014年11月,在统筹组织实施均溪镇建成村造福工程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违反《福建省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违规截留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计3600元给5名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其中该村党支部书记柳书明领取2300元。对此,该村党支部书记柳书明同志应负直接责任。2017年9月,均溪镇纪委决定给予柳书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该村追回违规领取的款项。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这两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进一步严明纪律,把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实到基层。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到基层。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敢于反映和处理问题。要严格执纪,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问题,重点查处贯彻中央脱贫工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问题。要强化问责,凡是扶贫工作不务实、脱贫过程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扶贫工作中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要对党委纪委“双问责”,确保党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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