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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来源:大田县纪委监委   浏览次数:   2018-02-14 09:05   字体大小:[大][中][小]

       29日,福建省大田县2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1.大田县谢洋乡珍山村公款购买挂历问题。经查,在2016年和2017年间,谢洋乡珍山村违规用公款计2310元购买挂历,用于年终发放给村民代表和部分党员,村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林丁智同志负有直接责任。20182月,谢洋乡纪委给予林丁智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2.大田县桃源镇财政所所长肖景科公车私用问题。经查,肖景科同志在任桃源镇财政所所长期间,20145月至20157月期间,先后5次私自驾驶公务车辆到外地办理私事,并将产生的车辆费用计505元,违规在镇财政所财务报支。20181月,桃源镇纪委给予肖景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春节将至,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更多体现在日常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引以为戒、吸取教训,切实增强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突破,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表现新动向,紧盯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收礼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活动安排等节日期间易发的具体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保持纠正“四风”高压态势,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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